身患沉痾儿子却漠不关心,八旬母亲诉至法院,儿子:都因母亲偏心……
   来源:《广州日报》     2019年04月03日 17:09

八旬白叟曾婆原以为养儿防老没错,可当她老了、患病了,有个儿子不但不奉养她,还不给她医疗护理费。

一场大病往后,身体日薄西山的曾婆无法之下将这个“不孝子”告到法院,要求儿子承当医疗费、日常护理费等费用。

记者昨日得悉,广东五华法院审结了此起奉养费纠纷案,判定曾婆的二儿子阿新付出医疗费1203.07元及每月付出日常护理费720元。

案情回忆:八旬老母状告儿子讨要医疗护理费

曾婆已年过八旬,共生育了阿强、阿新、阿红、阿雄及阿兰五个子女。20年前老公不幸早逝,曾婆独自一人支撑整个家庭,千辛万苦把五个子女拉扯大,并均已成家立业。

2017年头,曾婆就曾因二儿子阿新不肯承当奉养费问题无法将五个子女一同告上法庭,法院终究判定三个儿子阿强、阿新、阿雄每月别离付出给母亲奉养费185元(曾婆在法庭上自愿抛弃对两个女儿阿红、阿兰的诉求)。

2017年7月间,曾婆因脑梗死曾在医院住院治疗2次,除掉医保报销费用外,个人还付出了医疗费6015.83元。因曾婆现已84高龄,且患有脑梗死疾病,又无独立营生才能和日子来源,无力承当昂扬的医疗费及往后日常护理费。

无法之下,曾婆含泪将不肯承当医疗护理费用的二儿子阿新再次告上法庭,要求他付出医疗费3031元及与其他两个儿子轮番承当往后的护理责任。

庭审现场:母亲偏心其他子女导致母子之情发生隔膜

曾婆称,2017年7月间,我因脑梗死2次住院治疗,其他四个子女均能分摊我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唯一二儿子阿新不肯承当。

尽管之前法院判定阿新每月应付出我185元的奉养费,但现在我患病,需长时间吃药和护理,这个钱已不行我往后的日子开支,恳求法院支撑我的诉请。

阿新称,一直以来,母亲总偏心其他子女,对我处处严苛,年头还到法院申述我付出奉养费,导致彼此之间的爱情已发生隔膜。对母亲申述我付出医疗费及日后护理费,我以为应悉数子女一同承当,我只愿意承当五分之一的比例。

法院判定:成年子女对爸爸妈妈负有法定奉养责任

法院审理后以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给付奉养费的权力。

本案中,阿新作为曾婆的奉养人,应依法实行法定责任。因曾婆有五个子女,故其医疗费应由五个子女一起担负,均匀每人1203.17元。

关于曾婆日后日常护理费问题,因曾婆年事已高,且犯有脑梗死疾病,需求专职一人陪护,以农业人口规范核算,其每月每个子女应担负护理费720元。为此,判定曾婆的二儿子阿新付出医疗费1203.07元及每月付出日常护理费720元。

法官说法: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责任

奉养白叟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子女对爸爸妈妈的奉养搀扶责任,应包括精力重视、日子照料等多方面的特点。

子女作为后辈应在往后的日常日子及精力上给予爸爸妈妈更多的重视和照料,如常常看望、问好,患病时协助去治疗、关照等,让爸爸妈妈身心愉快地安度晚年。百善孝为先,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品德问题。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规章 通讯员宋小翠、吴凤茹

广州日报全媒体修改: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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