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村居级河长被点名批判
   来源:《广州日报》     2019年04月08日 05:19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市河监)昨日,广州市河长办发布最新一期全市河长履职状况,其间3名村居级河长被点名批判。为此,市河长办要求相关区对水环境办理作业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职责。

市河长办每月发布一期河长办理简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状况进行计算和点评。2019年2月4日~3月3日,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在巡河以及巡查全掩盖状况方面的作业比一般河涌的要好。上报状况方面,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对问题上报状况较好。黑臭河涌的河长在巡河不合格且0上报问题的状况比一般河涌的体现较好。

此外,本期还要点发布了3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状况。这3位别离是荔湾区桥中大街镇(街)级河长、大街办主任曹从文,白云区白云湖大街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夏茅村村长刘逸添,荔湾区桥中大街坦尾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坦尾经济联社社长陈耀雄,别离存在所统辖河道水质继续黑臭,下级河长履职状况较差,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敷衍式打卡式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展开“四个查清”作业等。

河涌巡查频次:

一般河湖: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镇街级河长每旬巡查不少于一次;村居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

黑臭河湖: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次巡查完结不低于职责河湖黑臭水体总条数的15%,每半年完结一轮职责河湖黑臭水体全掩盖巡查;镇街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次完结不低于职责河湖黑臭水体总条数的30%,每月完结一轮职责河湖黑臭水体全掩盖巡查;村居级河长每个作业日一巡,每周完结职责河湖黑臭水体全掩盖巡查。

另:河长巡河一起须按《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辅导定见》要求展开“四个查清”作业。

水体 情况 不少于